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晓迅、舒立鸾
组员:刘毅锋、孙晓红、 张娟、 刘林学、
秘书:张亚洲
二、复试分数线
二级学科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人数 | 参加复试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有机化学 | 3 | 0 | 3 | 290 |
三、复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初试成绩 | 备注 |
1 | 106973151107191 | 王子剑 | 302 | |
2 | 106973165017192 | 殷玉英 | 297 | |
3 | 106973142217190 | 夏勇 | 292 |
四、复试工作流程及原则
复试形式采取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含外语)的形式。
外语笔试及专业课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专业课笔试主要是有机化学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面试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实验技能测试)以及外语水平等。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录取原则: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750分)=初试成绩(500分)*0.9+复试成绩(300分)
五、复试工作时间表(包括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4月11日
地点:化学所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往届生提交最后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体检结果及政审表格到化学所
4月10日 校医院体检
4月11日 8:30—11:30专业课笔试
4月11日 14:00-17:00综合面试(含外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nwu.edu.cn/下载
联系电话:029-88302681
化学研究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