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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大经济管理学院2011研招复安排

考研时间: 2011-04-1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经济管理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通知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1年硕士入学复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录取过程中,要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形式

为加强和规范硕士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本学院范围内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2)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性,保证复试质量;(3)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1398);(4)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招生指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1.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导小组

组长:赵敏娟

成员:经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

秘书:王军智

2.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

详见复试当日学院楼内分组名单。

三、复试工作的安排与要求

1.学院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安排,公布我院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相关要求。

3.考生的复试通知由学院组织落实,电话通知考生的,要求有电话记录,以保证万无一失。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调剂考生(包括校内专业间的调剂及外校调到我校的调剂考生)及往届生在南校区3号教学楼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审核时间为2011年4月12-14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调剂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经济管理学院301室审核,审核时间为2011年4月13-14日。资格审查要求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及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政治表现(原单位出据,详见附件)、考生自述(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全国英语四级和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及外语听力测试。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口语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及听力水平。

1.笔试:复试笔试科目同2011年硕士招生简章,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重在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品德;思维敏捷程度、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气质等;专业知识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外语口语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实行实名制,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所给成绩总和的平均值,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学院组织,外语系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4.复试小组秘书要对考生的面试情况(包括提出的问题,考生回答的情况等)和成绩详细记录在复试相关表格中,并交学院保管,以备核查。

六、体检

体检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校医院组织实施,学院通知落实。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通知》(校研发〔2005〕336号)文件执行,我院考生体检时间为4月12-14日:

1.考生持准考证(或资格审查登记表)、身份证前往南校区校医院体检。

2.校医院及时将体检结果统一返回学院和研究生院。

七、心理测试

学院在心理咨询中心协助下对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未进行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录取

1.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二种:非在职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

(1)录取为非在职研究生按校研发[2008]102号、校研发[2010] 96号文件要求,第一学年根据考生初试、复试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获得硕士生基本奖学金考生的培养费从奖学金中冲抵、没有获得奖学金的考生需按文件要求缴纳培养费。

(2)被录取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基本奖学金资助,需签定委托培养协议,并缴纳培养费。

(3)被录取为援藏计划及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缴纳培养费。

2.录取办法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即录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成绩按下列办法进行计算:

(1)录取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0.5,其中

复试成绩(满分50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3.0+复试听力成绩×0.5

(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录取:复试笔试、面试成绩小于60分;复试成绩少于300分;体检不合格者(由于专业限制不宜录取者)。

3.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

(2)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各院(系、部)应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提出录取意见,注明拟录取类别。

(4)所有上2011年硕士招生简章的导师及部分引进人才方可在简章中相应专业招生。

(5)每位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3名(含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6)拟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录取须要报导师,全日制农业推广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指导教师,金融硕士应优先报考专业学位指导教师。

(7)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九、复试的时间、地点

心理测试:时间:2011年4月14日下午15:00-16:00

地点:北校区信息工程学院二层北机房

听力测试:时间:2011年4月14日下午16:30-17:00

地点:北校区信息工程学院二层北机房

笔 试:时间:2011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

地点:南校区三号教学楼3T41、3T42多媒体教室

面 试:时间:2011年4月15日下午14:30-17:30

地点:详见当日学院办公楼内通告

十、附则

以上办法,如与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办法、原则不符,则自行作废,并严格按照校发文件执行。

此办法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招生指导小组。

经济管理学院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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