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
二○一二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2年9月6日全天
报到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200号)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于9月3日前向学校研究生处递交书面请假申请,获经批准后方可推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对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将按《成都医学院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材料
1.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2.以应届生身份录取的考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登记照两张(入学体检.研究生证各需一张)。
5.新生党员报到时应送交党组织介绍信及密封的入党档案材料。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经县(区)以上党组织开具转出。转出单位的组织关系同在四川省委教育工委者,介绍信称呼栏填写“成都医学院”;其他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其称呼栏填写“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介绍信中去处栏填写“成都医学院”。(报到时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6.团员须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成都医学院委员会”。(报到时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7.户口迁移材料及相关要求:
①户口迁移遵循自愿的原则。凡需迁移户口的新生,报到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在入学时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暂住登记管理。
②迁移地址:成都医学院。
③迁移证必须使用打印机打印。
④户口迁移证应盖有签发机关的印章。迁移证不能私自涂改,签发机关处若有涂改必须加盖签发机关的印章,要求字迹工整,容易辨认。
⑤户口迁移证各项应填写清楚,不能漏填,身份证编码栏内必须填写身份证编码。
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请签发机关更改。
三、其它事项
1.新生一律住学生公寓,按照2人/间的标准安排住宿,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含公寓管理费)。后勤公司为学生准备了全新卧具(包括棉絮.垫褥.枕头.棉被套.床单.枕套.蚊帐.凉席等),学生可自愿购买。
2.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40元/人•年,三年合计120元/生。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人身安全.提高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建议新生入学时补充购买大学生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学生自愿原则),保险费参考价为:50元/人•年,三年合计150元/生。
3.户口迁移办理费或暂住人口登记费每生10元。
4.新生体检费100元/人。
5.预收教材费500元/人,学生离校时结算,多退少补。
6.新生报到期间,可凭《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证明身份,出入校门。
7.学校研究生处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200号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68289296 传 真:(028)68289141 联 系 人:徐老师
注:上述项目的缴费标准均以入学报到时学校公布的收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