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信息查询(点击查询)
请拟录取考生查询核对姓名、证件号码、录取专业、录取类型、录取学位类型,如有疑问请以传真形式(02061648365)于4月30日前通知我校。收到传真待核实后,与考生联系确认并给予信息更改。
说明
录取类型确定原则:
⑴非定向:录取专业为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初试成绩达到英语不低于55分,总分不低于325分,且报考类型为非定向;录取专业为非临床医学专业,且报考类型为非定向。
⑵定 向:录取专业为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初试成绩达到英语不低于55分,总分不低于325分,且报考类型为定向;录取专业为非临床医学专业,且报考类型为定向。
⑶委托培养:报考志愿为委托培养或未达到⑵的报考志愿为定向的考生。
⑷自筹经费:报考志愿为自筹经费或未达到⑴的报考志愿为非定向的考生。
学位类型确定原则:
⑴报考专业代码为1051**,1052**,1053**,1054**,0852**的考生录取为专业学位;(已调剂录取到基础专业的考生为学术型)
⑵确定导师为专业型硕导的考生录取为专业学位;
⑶其它均为学术型。
收费标准及待遇:
非定向、定向:5000元/年,自筹经费、委托培养:9000元/年,按年度缴清。
非定向生活补助:临床类专业每人每月400元,非临床类专业每人每月500元。此补助不含四助岗位补助。(其它录取类型不享受生活补助)
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珍贵而有限,如 “拟同意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我校就读,请于4月30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365),如录取后放弃就学而造成我校指标浪费考生,将上报相关主管考试部门做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