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具体要求如下:
1.请按要求填写《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政治思想审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见附件),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政审意见,经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请将政审表的影印件尽快发至ckyyjsbc@public.wh.hb.cn,原件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黄浦大街269号长江科学院研究生部(邮编:430014)。
3.为便于联系,请未加入我院2013研招群的拟录取考生以真实姓名尽快加入QQ群:258061757。
4.请于2013年4月28日前提交政审表,因未提交政审表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长江科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