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复试成绩不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拟录取分数=(初试分数÷5)×55%+复试总分×45%,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并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