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已于6月16日对已完善录取手续的硕士、博士考生按照考生通信地址寄出录取通知书,请注意查收。
完善录取手续是指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查,相关材料包括:
1、体检表:所有录取的考生都须提交体检表。
2、政治思想鉴定表: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及自筹经费的考生须提交政治思想鉴定表。
3、考生本人档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及自筹经费的考生须提交考生本人档案(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等考生毕业后由考生毕业学校寄给南京大学研招办)。
4、合同书: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培养合同书;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提交委托培养合同书;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考生须提交自筹经费合同书。
需要学历认证的硕士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七月下旬由招生单位将学历认证结果报给教育部,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八月中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