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各学科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确定本所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1、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未参加本所复试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③政审不合格者;
④体检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