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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14-05-0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农推指委[2011]11号)、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意见》(2011年第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分数线

1、农业推广硕士录取分数线

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考生来源地(工作单位所在省区),确定2011年农业推广硕士GCT分数要求如下:

(1)录取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4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2)录取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9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3)录取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2、兽医硕士录取分数线

(1)录取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本科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2)录取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的本科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3)录取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本科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5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3.调剂

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未录取的本省生源,方可申请。不准跨省、跨专业、跨领域调剂。申请时应提供考生本人申请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试成绩单。

二、复试时间

2012年2月中旬,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在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招生单位将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未提交《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2、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复试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见附件:http://graduate.sxau.edu.cn/grsweb/u/cms/www/201201/04154127li1l.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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