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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11级研究生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须知

考研时间: 2011-05-2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凡是被我校录取为2011级研究生的新生党员,应按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新生党员在报到时,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组织关系。

1、外省市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单位应填写“天津财经大学”。

2、本市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天津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3、本校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党委”,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应开至2011年9月30日,在此时间之前介绍信必须处于有效状态。

二、新生(除天津市内13区非农业家庭户外)可自愿转户口。新生如有自愿转移户口的,户口迁移地址应填写“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本校新生请按照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统计户口情况。

三、新生档案所在单位请于2011年7月10日之前,将新生全部档案以“机要”方式寄至“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新生如有自带档案的,请于入学报到时将本人全部档案交研究生院新生报到接待处,不得私自拆封档案。

为了方便收取档案,请在《档案袋》右上角写明考生姓名和已被录取的专业。

四、请同学们自行保存好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等重要材料,并请于开学报到时交研究生院新生报到接待处。

五、如有疑问请致电022--88186184 联系人:马老师、张老师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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