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硕士生调档函、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注意事项
一、考生通信地址
寄发调档函、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的地址统一为考生的通信地址。
首都师范大学201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通信地址查询(请点击此处)
若需要更改地址,请将考生姓名、考生编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接收人,发传真至010-68428574(若原地址能收到请不要再更换)。
二、调档函发放
1、通信地址为北京的:2010年5月18日起到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506领取。时间为工作日内:8:00-11:30,13:30-17:00。
2、通信地址为外地的:2010年5月18—19日可到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506领取,其余的将于2010年5月20日平信方式寄出。
三、协议书发放
1、自筹经费协议书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领取或寄发,考生签字后入学报到时上交院系两份,自己保留一份,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2、委托培养和定向协议书随调档函一并领取或寄发,考生须在6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寄回我校研招办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为6月上旬,届时会在本网站通知,请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1、自取调档函、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携带有效证件,如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证件复印件和带领人有效证件。
2、2009年录取保留学籍一年考生的调档函、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随2010年录取考生一并办理;2010年录取保留学籍一年考生的调档函、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随2011年录取考生一并办理。
3、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并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政审材料和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按要求的地址、时间回寄(上交)我校。请考生自行下载《首都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4、毕业学校为“首都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代转。
5、请应届毕业考生将档案整理齐全后方可发至我校。
6、请考生务必将档案、政审和协议书等材料寄至我校各院系指定地址和联系人,具体档案回寄地址见下表。
7、请所有录取考生自行下载《首都师范大学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按表格上要求认真填写,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院系。(填写该表时如有疑问请咨询010-68902540)。
六、表格下载
1、首都师范大学2010年研究生档案、政审材料回寄地址一览表
2、首都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3、首都师范大学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