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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035102法律(法学)考研大纲

考研时间: 2014-10-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查字典查字典考研网快讯,据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律(法学)考研大纲已发布,详情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商法概论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一)总论部分30%

(二)公司法部分20%

(三)保险法部分10%

(四)票据法部分15%

(五)证券法部分15%

(六)破产法部分10%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简答题: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分析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一)总论

1、商法概述

了解商法的特有原则、调整对象、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掌握当代中国商法体系。

2、商事主体

了解商主体的划分及类型。

掌握商法人、商个人、商合伙及商中间人与商辅助人等。

3、商事行为

了解商行为的特点、分类及法律意义等。

掌握一般商行为与特殊商行为的特点与意义。

4、商事登记

了解商事登记的概念、效力等。商事登记的种类与程序。掌握商事登记的监管。

5、商号与商事帐薄

了解商号的概念、种类。掌握商号权的原则与法律保护。

掌握商事帐薄的含义与编制义务。

6、了解商事帐薄的类型及内容。

(二)公司法

1、公司与公司法基础知识

了解公司与公司法的概念、特点。掌握公司人格、资本、章程及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点、设立及组织机构。

掌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述与特殊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

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设立及组织机构。

掌握股份与股票的概念、发行与转让等。

4、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了解公司变更的概念、原因。

掌握其内容、程序与方式等、公司的终止与清算的概念、程序、后果与意义等。

5、公司财务会计

了解概念、功能、内容等;

掌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规则(含义、顺序、公积金、公益金、股利支付等)。

6、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概述其含义、特点与法律地位;了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与清算。

(三)破产法

1、概述

了解破产制度与破产法、破产条件与案件管辖。

2、破产程序法

了解破产程序、破产宣告。

3、破产实体法

了解并掌握其基本制度

(含概述、取回权、破产债权、别除权、抵消权及追回权等)。

4、掌握破产犯罪及处罚。

(四)票据法

1、票据权利及行使

掌握票据行为、权利、伪造变造、抗辩、时效、丧失与补救、利益偿还请求权等。

2、掌握汇票的概念、特征、意义与种类、签发、背书、承兑、保证、付款及追索权与拒绝证书等。

3、本票与支票各自特殊规则。

掌握本票的强制执行既与汇票的比较;支票的资金关系、付款及与汇票的比较。

(五)证券法

1、证券与证券市场。

了解证券法调整范围及立法。发行、上市及信息公开制度。

2、了解证券交易的特点、程序、限制与禁止等。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法律责任。

3、了解投资基金运作。

(六)保险法

1、了解保险的要素与种类。

2、了解保险合同的性质、特征、订立与解释等。

3、财产保险种类与合同;

掌握几种主要险种(如火灾险、货运险、责任险、信用险等)。

4、人身保险的特点及几种重要的险种

掌握人寿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等。

5、保险业及相关法则:

掌握保险营业、代理、监管及清算与破产等。

三、参考书目

1、范健,《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2、王保树,《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第三版。

3、谢怀轼,《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4、王保树,崔勤之,《中国公司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王小能,《中国票据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法律硕士(法学)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科目名称:法理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法的一般原理约25分

依法治国论约15分

法的制定约25分

法的实施和监督约35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分析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法理学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法理学原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现代法治理念。

2、理解法的制定、法的实施和监督的体制、原则、任务、过程、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法理学基本理论和现代法治理念来分析和解决我国法治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编法的一般原理

第1章导论

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与分科;法学体系的划分;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原则区别;法学的研究方法以及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学习意义。

第2章法的概念

法律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和现象;法的要素;当代中国法的本质;其他思想家、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第3章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和法的精神;正义与利益的概念;中国历史上以及西方关于法与正义、利益关系的学说。

第4章权利、义务、权力

权利、义务、权力的概念;权利与义务的分类;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历史上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第5章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的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

第6章法的历史发展

法的起源;法的质变与量变;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借鉴与吸收;法的移植与法的继承性。

第7章西方国家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基本特征;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概念、形成和比较;资本主义渊源和分类;资本主义法制。

第二编依法治国,建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8章依法治国总论

法治、德治(人治)和法制的概念;"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依法治国的优越性、局限性和前景。

第9章法与经济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关系;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第10章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

法治与政治、政治体制改革;法治与党的领导、当代中国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法治与国家;法治与民主;法治与人权

第11章法律与文化

法律意识的概念;法律文化的概念;法与法律意识、法与法律文化的关系;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当代中国法与道德关系的理论与实践;法与宗教宗教的关系。

第12章依法治国与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对法的作用;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第三编法的制定

第13章法的制定

法的制定(即立法)的概念;立法的要素;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

第14章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

法的渊源概念;法的分类的概念;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与分类;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第15章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的概念;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和原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四编法的实施与监督

第16章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的概念;法的执行、法的适用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效力的概念;法的溯及力;法律实效;当代中国法的适用要求和原则。

第17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我国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及种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

第18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守法和违法的概念;违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制裁的概念与分类;当代中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第19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法律解释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法律解释的方法;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法律推理的含义、作用及三种形式。

第20章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的概念;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体系;中国法律监督的完善。

三、主要参考书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总则约45分

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约40分

特殊程序和涉外程序约15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论述题:1小题,每小题20分,共25分

分析题: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二)民事诉讼法学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和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3、能运用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和民事诉讼法知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的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编总则

第1章绪论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及民事诉讼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2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意义;明确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重点掌握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法院调解原则、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3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概念、意义;重点掌握合议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制度、陪审制度的内容及其适用。

第4章诉权与诉

诉权的概念、意义;诉的概念、构成、分类;诉的标的、变动;反诉。

第5章主管与管辖

人民法院主管的概念与意义;人民法院主管范围以及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处理争议的关系;管辖的概念、原则、分类;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

第6章审判组织

独任制法庭、合议制法庭。

第7章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概念、当事人的认定;当事人主体资格;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概念、特征;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8章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证据材料的概念、构成要件;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明力;民事诉讼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民事诉讼证据法定种类;证据保全。

第9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证明对象的概念、范围、无需证明的事实;证明责任及其分配标准、证明责任倒置、推定、间接反证;证明标准的概念、作用、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选择与确定;证明过程的含义、证据收集与提供、质证、认证。

第10章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法院调解的概念和性质、原则、程序、效力;当事人和解的概念以及与法院调解、审判的关系。

第11章诉讼保障制度

期间的概念、种类、计算与剔除、耽误与补救、期日;送达的概念、方式、效力、送达回证;保全的概念、适用范围、使用前提、对象、程序、救济;先于执行的概念、适用范围、使用条件、程序、救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种类及其适用、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构成及类别。

第12章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概念与意义、征收诉讼费用的原则、交纳范围、标准、管理与监督;司法救助的概念、意义、适用对象与具体适用、司法救助的程序。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13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概念与特征;起诉与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撤诉与缺席判决;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第14章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第15章民事诉讼中的裁判

裁判的含义;判决、裁定、决定、命令的区别;民事判决的概念、种类、内容、补正、效力、既判力;民事裁定的概念、适用范围、效力;民事决定的含义、适用范围、效力。

第16章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上诉的提起与受理;上诉案件的审理;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17章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的概念与特点;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意义、审理程序;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含义、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概念、意义、审判、判决的撤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意义、审判、撤销;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概念、意义、效力;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概念和审理。

第18章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含义和意义;再审程序概念以及和第二审程序的关系;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再审案件的审判。

第19章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督促程序概念、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程序、债务人对支付令异议;公示催告的含义、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20章民事执行总论

民事执行的概念、分类、执行行为、基本原则;民事执行的执行主体和执行标的;民事执行的执行依据和执行管辖;民事执行的执行程序;民事执行的执行竞合;民事执行的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对妨害民事执行的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民事执行的执行救济及其救济程序、执行回转。

第21章民事执行分论

执行措施的概念和分类;金钱债权的执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22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期间、送达;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保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协助。

第23章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含义;涉港澳台区际司法协助;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区际司法协助;内地与香港特备行政区的区际司法协助;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际司法协助。

三、主要参考书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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