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大纲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大纲 >> 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大纲

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大纲

考研时间: 2014-11-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查字典查字典考研网快讯,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大纲已发布,详情如下: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701《法学综合(一)》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法学综合(一)考试是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法学类专业(含法学专业硕士)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学生掌握大学本科阶段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法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法学理论素质,并具有理解和分析现实法律现象和现实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考查目标

法学综合(一)考试涵盖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三部分。要求考生:

(1)准确地理解、掌握和再现法学的有关知识。

(2)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的专业术语,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学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运用有关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

(4)运用法学的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法律现象及法律问题。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占50分

民法学占50分

刑法学占5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

论述题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

法理学

简答题20分;论述题30分。

参考书目:张文显主编,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一、法的本体

(一)法的概念

1,法的概念

2,法的本质

3,法的基本特征

4,法的作用

(二)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1,法的渊源

2,法的效力

(三)法的要素

1,法律概念

2,法律规则

3,法律原则

(四)权利和义务

1,权利和义务分类

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五)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的结构

2,法律行为的分类

(六)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客体

3,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七)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2,法律责任的承担

(八)法律程序

1,正当法律程序

二、法律发展

(一)法律演进

1,法律继承

2,法律移植

3,法制改革

(二)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1,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

三、法的运行

(一)法的制定

1,立法体制

2,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3,立法的原则

(二)法的实施

1,守法

2,执法

3,司法

(三)法律职业

1,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

2,法律职业制度

(四)法律方法

1,法律推理2,法律解释

3,法律论证

四、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概述

1,法的价值体系

2,法的价值冲突与整合

(二)法的基本价值

1,法与秩序

2,法与自由

3,法与效率

4,法与正义

五、法治与社会建设

1,法治的概念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法治与和谐社会

民法

简答题10分;论述题20分;案例分析题:20分。

参考书目:王利明主编:《民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一、民法总论

(一)民法概述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四)自然人

(五)合伙

(六)法人

(七)民事权利

(八)物

(九)民事行为

(十)代理

(十一)期限与诉讼时效

掌握程度及要求:了解民法概述的相关内容;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合伙、法人以及民事权利;熟悉物、民事行为、代理以及期限与诉讼时效。

二、物权(一)物权概述

(二)物权变动

(三)所有权

(四)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五)相邻关系

(六)共有

(七)用益物权

(八)担保物权

(九)占有

掌握程度及要求:了解物权概述的相关内容;掌握物权变动、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担保物权;熟悉相邻关系、共有、用益物权和占有。

三、债权总论

(一)债的概述

(二)债的履行

(三)债的保全和担保

掌握程度及要求:了解债的概述相关内容;掌握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

一、债权分论

(一)合同概述

(二)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五)合同分则

(六)不当得利之债

(七)无因管理之债

掌握程度及要求:了解合同概述的相关内容;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

与形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熟悉合同分则、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二、人身权

(一)人身权概述

(二)具体人格权

掌握程度及要求:了解人身权概述相关内容;掌握具体人格权。

三、继承权

(一)继承权概述

(二)法定继承

(三)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四)继承程序

掌握程度及要求:了解继承权概述相关内容;熟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

赠和遗赠抚养协议以及继承程序。

四、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概述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三)侵权的民事责任

(四)民事责任的承担

掌握程度及要求:了解民事责任概述相关内容;掌握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熟悉民事责任的承担。

刑法学

简答题10分;论述题20分;案例分析题:20分。

参考书目: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根据

三、刑法的任务

四、刑法的体系

五、刑法的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刑法三个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1、概念

2、原则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1、生效时间

2、失效时间

3、溯及力

4、与时间效力有关的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一、犯罪概念1、形式概念

2、实质概念

3、混合概念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及三个基本特征

三、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

四、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第五章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二、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

三、犯罪客体的分类

四、犯罪客体与犯罪现象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三、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四、危害行为

1、概念

2、特征

3、表现形式

4、地位和作用

五、危害结果

1、概念

2、特征

3、种类

4、地位

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七、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

第七章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二、研究犯罪主体的意义

三、刑事责任能力

1、概念

2、内容

3、程度

四、刑事责任年龄

1、概念

2、划分

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五、精神障碍

1、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

3、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

六、生理功能丧失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七、生理醉酒

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八、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1、概念

2、类型

3、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九、单位犯罪

1、概念

2、处罚原则

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

二、研究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

三、犯罪故意

1、概念2、构成要素

3、类型及其区别

四、犯罪过失

1、概念

2、犯罪过失与犯罪故意的区别

3、类型及其区别

五、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

1、不可抗力事件

2、意外事件

3、期待可能性

4、严格责任

六、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1、概念及二者的关系

2、研究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意义

七、认识错误

1、概念

2、法律认识错误

3、事实认识错误

第九章正当行为

一、正当行为

1、概念

2、种类

3、研究正当行为的意义

二、正当防卫

1、概念

2、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意义

3、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防卫过当的概念2、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联系与区别

3、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4、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四、紧急避险

1、概念

2、刑法规定紧急避险的意义

3、条件

五、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避险过当的概念

2、构成避险过当必须具备的要件

3、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六、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二、研究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

三、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

四、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五、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各停止形态的概念、特征、类型

和处罚原则

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1、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2、片面共犯

四、共同犯罪的形式

1、概念

2、共同犯罪形式的划分

五、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六、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的概念、特征、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罪数形态

一、罪数形态的概念

二、研究罪数形态的意义

三、犯罪构成标准说的科学性的表现

四、罪数的类型

五、实质的一罪

1、继续犯

2、想像竞合犯

3、结果加重犯

六、法定的一罪

1、结合犯

2、集合犯

七、处断的一罪

1、连续犯

2、牵连犯

3、吸收犯

八、数罪的类型

1、实质数罪与想像数罪

2、异种数罪与同种数罪

3、并罚数罪与非并罚数罪

4、判决宣告以前的数罪与刑罪执行期间的数罪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事责任的地位和功能

三、刑事责任的根据的含义

四、刑事责任根据的几种学说

五、刑事责任的哲学和法学根据

六、刑事责任发展的三个阶段七、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与犯罪的关系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四、刑罚的功能

五、刑罚的目的

六、特殊预防

七、一般预防

八、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一、刑罚体系的概念

二、刑罚体系的功能

三、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四、主刑

1、概念

2、特点

3、五种主刑的概念、特点及适用

五、附加刑

1、概念

2、特点

3、罚金的概念、适用方式、立法规定、司法确定与缴纳方式

4、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内容、适用对象、期限、起算与执行

5、没收财产的概念、适用方式、范围、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条件、没收财产执行、与罚金刑的区别

6、驱逐出境的概念、适用对象、作为附加刑的驱逐出境与《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中驱逐出境的区别

六、非刑罚处罚方法

第十六章刑罚裁量一、刑罚裁量(量刑)的概念与特征

二、刑罚裁量的任务

三、刑罚裁量的意义

四、量刑的原则

五、量刑情节

1、概念

2、基本特征

3、与定罪情节的主要区别

4、体系

5、适用

六、法定量刑情节

七、司法解释规定的量刑情节

八、定罪剩余的构成事实转化为从重处罚情节

九、酌定量刑情节

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

一、累犯

1、概念

2、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3、累犯的分类和构成要件

4、累犯的刑事责任

二、自首

1、概念

2、意义

3、自首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4、自首的认定

5、自首犯的刑事责任

三、立功

1、概念

2、意义3、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

4、立功犯的刑事责任

四、数罪并罚

1、概念

2、特点

3、原则

4、不同情况下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适用

5、关于数罪并罚的其他问题

五、缓刑

1、概念

2、种类

3、一般缓刑的概念

4、战时缓刑的概念

5、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的不同

6、缓刑与监外执行的主要区别

7、缓刑与死缓的主要区别

8、缓刑的意义

9、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10、一般缓刑的考验期

11、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

12、缓刑的法律后果

13、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

14、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的区别

第十八章刑罚执行制度

一、刑罚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执行的原则

三、减刑

1、概念

2、减刑与改判、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3、适用的条件

4、减刑的程序和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假释

1、概念

2、假释与刑满释放的区别

3、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4、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5、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6、适用的条件

7、假释的程序、考验和撤销

第十九章刑罚的消灭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消灭的主要法定原因

三、时效

1、时效的概念

2、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

3、时效的意义

4、追诉时效的期限

5、追诉时效的计算

四、赦免

1、赦免的概念

2、大赦和特赦的区别

3、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第三部分题型示例

一、简答:自然权利、应有权利、习惯权利、法定权利的含义。(10分)

自然权利(2分):依靠自然法则和人的本性而不是依靠国家的制定法来维持的个人固有权利。(独立与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

应有权利(2分):根据社会正义、道德习俗应当享有的权利,一般是经社会共同体公认的、默认的人权、道德权利。(人皆有志,法外权利)。

习惯权利(2分):经过长期的、连续的、普遍的社会实践而形成的习惯规则中所确认的一种社会自发性的权利。

习惯权利成为法定权利的条件:(4分)

1、相当长时期以来确实得到人们公认与信守的事实;

2、其内容有比较明确的规范性;

3、现行法律尚没有该项权利的规定;

4、不与现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已有的法定权利相抵触;

5、须经国家立法机关认可并纳入法律

二、案例分析

【案情】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

【问题】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答案】甲面对乙针对张某的暴力“行凶”行为,将乙打昏在地完全属于正当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10分)而后当不法侵害人乙已经倒地昏迷时,张又拿石头朝其头部猛砸数下,显然此时已经不存在防卫的时间条件,应构成故意杀人罪。(10分)

三、论述题:试述《民法通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贡献及不足。

答题思路:

《民法通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贡献:主要体现为:

第一,第一次规定了人格权,并确立了相对独立的人格权体系。《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专门规定了人格权,并将其与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这些基本权利并列规定,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人格权体系。

第二,较为完整地规定了人格权的基本内容。《民法通则》对于人格权主要规定了两组权利:一组是物质性的人格权,即生命健康权,另一组是精神性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

第三,确定了人格权保护的基本方法。《民法通则》确定了对人格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法。《民法通则》确定了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法包括对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物质性赔偿和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对于人格权的保护的不足主要体现为:

第一,对人格权内容的规定还不够完整。《民法通则》在物质性人格权中欠缺对身体权的明确规定;在精神性人格权中,一些重要的人格权如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没有规定。

第二,没有对一般人格权作出明确规定。《民法通则》只是对具体人格权做出了列举性规定,缺乏对作为一般人格权的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规定。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过窄。《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对精神性人格权的侵害,而不适用于对物质性人格权的侵害。尤其对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未规定抚慰金。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910《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法学综合二》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考试目的是检测考生掌握的上述三门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相关法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甄别考生开展研究工作的学术潜质。

二、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部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部分包括: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审查与宪法效力,国家结构形式与政府组织形式,公民基本权利。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相关法律制度。

经济法学部分包括:经济法总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国际法学部分包括: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法主体,国家管辖豁免,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家责任,国际争政治解决方法。

三、考试基本要求

《法学综合二》注重考查考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考查考生运用相关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

1.准确理解、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的有关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运用有关基本理论,系统分析特定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背景和社会生活案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方法。

4.恰当地使用专业术语,合乎逻辑地表述与分析实际问题,层次清楚,文字通顺。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二)答题时间:180分钟

(三)各部分内容考查比例:

1、宪法与行政法50分,

2、经济法50分,

3、国际法50分。

(四)题型及分值

1、名词解释,共50分;

2、简答题,共60分;

3、论述题或案例分析题,共40分。

五、参考书目

1、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刘文华主编《经济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邵津主编《国际法学》(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六、需说明的问题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

(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部分

1.宪法学的基本理论:法与法治;宪法与宪政;宪法的结构与特征;宪法学的研究方法;现代宪政的基本价值与原则。

2.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的思想渊源;西方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的制定与修正。

3.宪法审查与宪法效力:司法审查的起源;宪法审查的模式;宪法解释的方法。

4.国家结构形式与政府组织形式:单一制;联邦制;分权的理论基础;中国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

5.公民基本权利:权利的理论基础;权利的宪法保障。

6.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7.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性质、功能;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8.行政法主体:行政法主体的含义及其与行政主体的关系;行政机关的含义、性质、特征;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含义、条件、范围、法律地位;受委托组织的含义、条件、范围、法律地位;公务员的概念、分类;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分类、法律地位。

9.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模式;行政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分类、错误和瑕疵、效力、法律规制。

10.依申请行政行为:行政处理的概念、效力、分类;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11.依职权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12.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为: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

1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性质、特征;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行政复议的程序。

14.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补偿。

(二)经济法学部分

1、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了解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及经济法的发展。2、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了解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法概念及调整对象的不同学说,掌握当前较权威的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的学说。

3、经济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4、经济法的地位及与相关法的关系:掌握经济法的地位,以及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

5、经济法律关系:了解经济法主体的概念、特征及体系结构,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6、市场规制法的一般原理:了解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及理论基础,市场规制法的功能、调整方法及体系结构。

7、竞争法律制度:掌握垄断的的概念、特征,我国当前主要的垄断行为及对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表现形式,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掌握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基本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了解对消费者权益的政府保护法律制度和社会保护法律制度。

9、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掌握产品与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归责原则,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违反产品质量责任法的法律责任,了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0、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掌握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宏观调控法的体系结构及基本原则。

11、财政法律制度:掌握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预算法律制度及其立法动态。

12、税收法律制度:掌握税法的概念及构成要素,增值税和所得税法律制度,了解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13、金融法律制度:了解金融和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的地位及体系结构,金融制度改革,金融法律责任;掌握中央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内容,货币政策及其货币政策保障制度。

(三)国际法学部分

1、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法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掌握条约、习惯在中国的适用。国际法基本原则。

2、国际法主体——国家:国家主权概念、国家的承认和继承的概念和内容、国家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对领土主权的限制。

3、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发展与现状,中国当前的立法与实践。

4、海洋法: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法律地位、法律制度。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上的管辖权。公海自由与登临权、紧追权、公海上的普遍管辖权。

5、南极制度与北极法律地位

6、空间法:空气空间的法律制度、芝加哥公约的内容、外层空间的法律制度、外层空间活动的主要制度,包括登记制度、营救制度、责任制度7、国际法上的个人:我国国籍法的主要内容,我国关于出入境的规定、外交保护的概念、适用条件,引渡的概念和适用条件,我国引渡法的规定。

8、外交和领事关系法: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9、条约法:条约的定义、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条约的解释。

10、国家责任: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11、国际争端政治解决方法: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仲裁、司法方法、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普遍性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联合国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式、其他。区域性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欧盟法院、其他。

第三部分题型示例

一、名词解释题

经营者集中

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其他经营者的股份、资产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

我国反垄断法界定的经营者集中包括下列三种情形:(1)经营者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经营者集中一般可分为横向集中、纵向集中和混合集中。

二、简答题:

结合具体案例,简述条约的解释规则。

答案要点(答题时应当按照要点形成短文):

(1)条约应依其用语按其上下文并参照条约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义,善意解释。(4分)

(2)可参考其他补充资料。(3分)

(3)以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之条约,每种文字之约文应同一标准,除非条约另有规定或当事国另有约定。(3分)

三、论述题:

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论述从行政法哪些法律制度来完善这种“制度笼子”的机制。

答案要点(答题时应当按照要点形成论文):

控制公权力是公法的基本目的和功能。我国行政法主要包括三大类规范与制度。

(1)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和制度。(10分)

(2)行政行为法的规范和制度。(10分)(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和制度。(10分)

或、案例分析题:

2009年,北京大学五位教授认为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违反宪法、立法法和物权法,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这一条例进行违宪审查。试结合此案例分析我国的宪法审查模式。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