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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8-07-2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我国工业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对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决定2008年在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光学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工程领域招收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业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报考资格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但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 名

1.需要集体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取得联系,提出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及报名人数意向。

2.考生报名必须参加7月份的网报。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上报名的网站 (陕西省考生登陆http://xwb.shaanxi.gov.cn) ,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用、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特别注意: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在“备注一”栏目中必须填写所报考学院的代码,如:报考“航空学院”的请填写“1”。(各学院的代码详见《西北工业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工程领域及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3.全国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 -26日。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28-31日。

4.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审查表可在我校研招办网站下载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份,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5.所有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资格审查。

所有在陕西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7月28-31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我办不再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在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10月26-28日,逾期我办不再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资格审查地点在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已盖公章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办理资格验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1.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全国联考,试题由四部分构成, 分别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全国联考时间:2008年10月下旬。(注:今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选考英语,选考其它语种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笔试,由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在联考后十天内进行研究生院进行监督检查。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专业考试科目详见《西北工业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工程领域及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考试大纲请登陆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下载)

3.专业综合: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

五、录 取

根据我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及考生的复试情况,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及本人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将于2009年4月入学。

六、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学习年限:3~5年,在校学习累积时间不少于半年。

2.教学安排:由我校研究生院教学办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培养计划。总学分不少于28个,论文工作有效时间不少于一年。

3.工程硕士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教学采用集中教学方式,以业余时间为主,任课教师主要由我校派出,少量专业课可聘请生源单位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4.学位论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课题进行。

5.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西北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西北工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费用及其它

1.培养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办班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工程硕士考生的培养费必须由我校财务处集中收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代收考生的培养费,请考生格外注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录取往年考生申请标准:

我校接受2007年所有参加工程硕士全国联考"GCT "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的申请(必须要有学位证),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报名参加西北工业大学组织的复试。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邮 编:710072

负责人: 周 玮

联系电话:029-88494016 88493042

传 真:029-88491142

E —mail: zw@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研招办网址:http://yzb.nwpu.edu.cn

(以上全部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所有,内容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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