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在现场确认时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到2014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修改或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内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6.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网报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名考试点按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