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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3少数民族高干人才硕士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2-09-1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西南大学2013少数民族高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招生名额为140人。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政策按分省计划情况单独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生源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首先填写《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再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委(或教育厅)民教处(未设民教处的到高教处)签字、盖章,然后到省级招办领取报名“校验码”,考生凭“校验码”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和相应的专项计划类别,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 报 时 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六、初试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见我校公布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安排如下: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签订协议书。生源省市为重庆的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自行联系定向接收单位并签定协议,方能报考。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其他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附件: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干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doc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干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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