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纺织、机械、生物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经、管、法协调发展,办学优势和特色明显,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和良好声誉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座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学校在1959年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二批),1995年开始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年获准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3年被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多层次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8000余人。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拥有省属高校首批“重中之重”学科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现有本科专业45个,其中省重点专业6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工程硕士领域。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全职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教授128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2人,国家“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2人,省“跨(新)世纪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25人,博士生导师21人,有14位院士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经过长期的办学积累和科学实践,学校已在纺织科学工程、机械工程、生物学、材料科学工程、化学、应用经济学、设计艺术学等领域形成了明显的特色和优势,与地方政府、企业之间建立起了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目前承担有国家自然(社科)基金、863、973、国家攻关等各类项目538项,在研科研经费1亿余元。其中主持承担国家973、863课题7项、国家自然科学金项目3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活跃的科学研究结出了丰硕的成果,近五年来获得各类奖项12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励20余项。
学校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研究生。与英国玛丽女皇大学(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联合培养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C Davis)联合培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优秀者优先推荐出国留学。
二、我校热忱欢迎并支持跨学科的毕业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②应具有所报专业的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或日语)、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或数学(四))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
五、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chinayz.com.cn/)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凭相关证件及报名号到规定的报名点确认报考信息、交费并拍照(具体报名时间及网址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均到教育部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需与定向、委培单位及我校签定三方协议,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grs.zist.edu.cn/)下载。
六、考试时间:
2007年1月(春节前10天左右,具体见准考证上规定的日程)
七、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八、在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获奖比例10%;
2、优秀研究生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获奖比例20%;
3、中澳羊毛创新奖学金:5000元/人;
4、普通奖学金:根据原教委、财政部1996年教财(1996)85号文件执行,获奖比例100%;
5、各类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一律公费生待遇。
★以上各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