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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6-07-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经辽宁省招生办批准,我校2006年继续单独组织入学考试,招收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培养费21000元/人。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详见硕士生招生简章(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专业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招生人数约15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半至三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岗位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2002年9月1日前毕业参加工作)。

3、已公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为工作岗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经考生单位同意并推荐。

五、报名办法

1、考生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为www.chinayz.com.cn.

2、报名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网络报名。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按网上报名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和提交,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至31日;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后,于2005年11月10日到我校研招办交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推荐材料、从事专业有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技术报告)或业务骨干证明;交纳报名费102元。同时现场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3、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可于12月上旬到我校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初试、复试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相同。

七、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

参照2006年全国统考政治考试大纲。

2、高等数学

参照2006年全国统考数学四考试大纲高等数学部分。

3、英语

参照2006年全国统考英语考试大纲。

4、专业基础课

与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一致,参见我校2006年招生专业目录。

八、培养方式

按《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九、录取原则

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十、学习期间待遇

按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执行。

十一、毕业分配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协议规定不再办理派遣,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部门: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4-25691237 024-81645670(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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