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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9-09-0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欢迎全国各地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学校概况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36年的北平市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土木科,1978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权高校。1985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2年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是一所以工为主,包括理、工、管、法等学科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养掌握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技能与方法,具有较强科学研究、设计、管理能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主校区占地13.3公顷。我校以合作办学方式利用社会资源,先后租建了百万庄校区和大兴黄村卫星城校区,并正在进行近1000亩大兴新校区的建设。学校固定资产总值3.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7亿元。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9205个,计算机3754台。建有千兆以太校园网,图书馆馆藏中外文图书110.4万册,中外文报刊13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24个,自建特色数据库1个,电子图书文献10万余册,自动化管理系统先进。并与北京建筑文化中心共建了中国建筑图书馆,成为全国建筑图书最齐全的高校。

学校现有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计算机教学与网络信息部和体育部等教学单位;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室,同时设有依托各学科专业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城市研究所。学校现有23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工程硕士授权培养领域;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8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5门北京市精品课程,3本北京市精品教材,获得10项市级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北京市双基合格实验室。此外,学校还设有具备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研究院和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实践经验丰富 ,具有较高学术和教学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46人,其中教授66人,副教授192人,114人具有博士学位,两院院士周干峙教授、李德仁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圭白教授和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教授、专家和政府高层管理人员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为我校兼职和客座教授。目前,学校有北京市政府参事1人,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才1人,北京市拔尖创新人才4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3人,“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北京市优秀教师3人,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37人,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8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法国等十几个国家的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联合培博士生、工程硕士和本科生,建立了中法能源培训中心,学校于2004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截至2009年6月,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10664人,其中本专科生6557人、硕士研究生813人、成人教育学历生3258人及外国留学生36人。

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高,受到用人单位好评,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北京市各级政府所属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建筑设计研究院(所)及建筑、市政等企业,大多已成为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为国家及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围绕首都城市发展和建筑工程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近五年,学校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60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45项,省部级课题101项。科技服务总经费连续三年过亿元,连续四年居市属高校前三位,到校科研经费2.28亿元。共公开发表科研、教研论文3968篇,其中核心期刊1198篇,三大索引收录261篇;出版教材和著作458部;获得知识产权31项,其中专利2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36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项。

学校体育设施完善,建有标准的塑胶跑道和人造草皮田径场和足球场,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运动和健身场所。学校校园内环境优雅,绿树成荫,具有良好的学习与工作环境。学校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服务面向定位,坚持服务于首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学校正在成为服务首都城市化的人才培养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和以工为主,理、工、管、法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大学。

二、学科(专业)介绍(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所在学校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有免试推荐权的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其中建筑历史、建筑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收通过建筑学专业评估院校的推荐生;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只接收通过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院校的推荐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见2)要求。

2.各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要求必须进修本科如下课程:

(1)报考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所须进修课程请与建筑学院直接联系(010-68322333,姚远老师);

(2)结构工程专业:建筑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力、理力)、高层建筑结构、钢结构;

(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结构力学、工程力学(理力、材力)、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工程结构抗震;

(4)岩土工程专业:建筑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力、理力)、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地下结构;

(5)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桥梁工程、结构力学、土力学、地下结构;

(6)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学(材力、理力)、交通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

(7)市政工程专业:水质工程学(一)及(二)、建筑给排水工程、水力学、水微生物学;

(8)环境工程专业:水污染控制、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流体力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

(9)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流体力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计算机技术及任一门专业课;

(10)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建筑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等不少于三门的课程,或管理类与经济类本科主干课程中的不少于三门的课程;

(11)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学、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中不少于三门课程;

(12)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或测量平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语言(或数据结构)、空间定位技术及应用(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

(13)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自动控制原理(包括经典控制理论和现代控制理论)、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

3.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个别跨门类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应与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咨询;

(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园林、工业设计、环境艺术五个专业的考生;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及其相关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

(3)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园林、环境艺术专业的考生;

(4)设计艺术学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工业设计、城市规划(或园林)专业的风景园林(部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室内与家具设计(部分),以及艺术类下设相关专业(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学等)的考生;

(5)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6)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到单位所在省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地点确认报名信息、照像;北京地区考生网报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照像;

2.报名时间为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也可到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五、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考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招生办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数学)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

5.初试分数在3—4月份通知;

6.复试一律在我校进行,时间为4—5月份,以我校通知为准。

六、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时间为9月初。

5.涉及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二级学院采取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本校研招办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2.定向、委培生,自筹经费生需由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与我校签署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协议;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我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各专业参考书由新华书店或出版社发行,我校不办理代销业务;

5.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

6.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上级批准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7. 学制为2.5年,超过2.5年的加收培养费。我校招收的计划内研究生不收学费,计划外研究生收取6000元/年学费,复试时收取100元/人复试费;

8.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我校下列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姚  远    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智鹏    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莫  放    010-68322126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王  媛    010-68322197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李学芳    010-6832253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  娜    010-68322086

学生工作办公室(就业): 刘艳华    010-68322137

学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政编码:100044

学校主页:  http://www.bucea.edu.cn

主管部门: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  办公楼209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科(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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