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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在职环境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0-07-2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详情点击查阅)

北京师范大学在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环境经济等学科方向具有多年的研究积累,其研究实体是在1982年成立的环境科学研究所基础上发展、壮大的环境学院。学校拥有水环境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授权一级学科、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学科、环境工程北京市重点学科。目前能够在环境工程领域指导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有30多人,其中院士1人,在职教授17人,副教授27人,博士生导师39人。环境工程领域覆盖的研究方向有水质控制工程、固体废物资源化、环境评价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工程、环境信息系统、环境经济等。

多年来,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在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基础研究与应用性基础研究方面,集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于一体,培养环境科学与环境保护领域急需的科研技术与管理人才,探索与开发国家急需的、以流域和区域环境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污染防治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技术,并与相关研究实体、环保企业结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多个研究基地。

一、 招生宗旨

环境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企业、工程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环境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要求学位获得者掌握环境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环境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进行环境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工作,并掌握一门外语。

二、 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7月上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照当地规定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详细报名步骤请点击查阅)。

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7月中旬),本人持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2010年6月30日前在其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报名考试。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交我校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姜老师(环境学院楼205室)。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10年9月3日至10月29 日(双休日除外)。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考生也可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姜老师 (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2989)。考生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是否收到等有关信息。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8806414)。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总计三个小时,每部分参考答题时间45分钟。GCT考试大纲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确定项目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凡在有效期内的GCT成绩(含2009年GCT有效成绩),并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环境学院申请参加复试,复试预计安排在2010年12月份,具体时间和复试内容另行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此表可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以备和笔试试卷、面试记录一并存档备查。第二阶段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环境工程专业考试的参考书为:

①《水污染控制工程》,高廷耀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环境科学概论》,杨志峰、刘静玲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欲购参考书的考生,可与硕博考研书店联系购书(网址:http://www.bsdky.com;电话:010—58802068)。

四、录取

我校计划录取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60名,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择优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按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自行联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五、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2—4年。学习分课程和论文两个阶段。课程阶段的专业课利用双休日或者一年集中几次学习。来自企业单独组班的研究生,可在企业内进行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

凡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转入论文阶段。工程硕士需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

六、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的研究生,经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总计为每人3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 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万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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