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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6-07-1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培养解决我国城市化背景下紧张的人地关系所需要的领导型设计和专业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06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 (MLA,景观设计)专业学位学生。报考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从事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景观规划设计、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风景园林、自然和文化遗产地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在职人员和大专院校的教师。

2、获得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或者相关设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实践工作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4、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风景园林实践两年以上,结合风景园林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才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实际录取人数10%.

6、招生计划:40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将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于7月10日前后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pecial.html)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8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12日8:00–7月26日20:00,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为http://pgs.ruc.edu.cn,现场摄像时间及地点为7月29日–7月31日(8:00-16:3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西区主楼2层),联系电话:6273493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址上下载,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20日。

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必须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报考学校名称“北京大学”、“专业学位代码”为“560100”。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和环境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按规定办理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留存环境学院);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存环境学院);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存环境学院);

(4)工龄证明(留存环境学院);

(5)证明本人业务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包括个人陈述(限A4纸一页)、主持和参加项目的清单(须注明本人贡献)、获奖证书、中标通知等(非本人第一完成人或者证明材料署名为单位的,须第一完成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作品集等、熟悉本人业务能力的推荐信2封。全部材料按照A4纸大小纵向装订成册,个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在扉页显著位置上。证明材料恕不退回,由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留存。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的“GCT”的实际情况确定成绩合格分数线。注意: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GCT”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第二阶段,达到北京大学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为笔试,考试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和景观设计学:

考试课程类型课程名称参考书目
专业基础课城市规划原理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宋家泰等编著,城市总体规划原理,商务印书馆
专业课景观设计学基础 俞孔坚、李迪华等著,(1)城市景观之路;(2)景观设计:专业学科与教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面试为口试,包括对英语阅读、听力、专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GCT”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2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专业课考试时间2006年12月9日,考试地点在北京大学校园内。

面试时间在专业课考试后第二天和第三天。

六、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00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由于本校招生名额限制而不能录取者,如达到其它院校复试分数线,可调剂到相关院校。

2007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MLA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根据北京大学的特色与优势,2006年北京大学ML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景观设计历史与理论;2、生态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ecological planning and 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3、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landscape design and urban design)。

培养方案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风景园林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制定,预计将在2006年11月底前后公布,届时将在校研究生院和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主页http://www.gsla.pku.edu.cn上公布。

个人培养方向的确定,将在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个人兴趣和未来就职意向等因素从上述三个方向选择。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环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风景园林(景观设计,MLA)专业学位。

九、学费

学费为6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6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4万元。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电话:010–62751181;010–62759003(传真)

地址:北京大学逸夫二楼3147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gsla.pku.edu.cn/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

电话:010–62751926;010–62751928(传真)

地址:北京大学交流中心355S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gsla.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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