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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05年研究生招生问题解答

考研时间: 2004-09-0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报考类别

1.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公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招生对象为在职人员;除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单考硕士生外,其余(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般为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报考年龄限制

报考硕士生不超过40周岁,其中对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不限年龄。

三、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我校允许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下列人员属同等学力考生,可报考我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六、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录取原则,制定我校的复试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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