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专业点复试和学院审查,研究生院核准。附件所列考生拟在第一批录取,我办已于2006年5月5日向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发出了调阅试卷的函。请考生积极向原报考单位联系,督促其尽快将初试试卷寄到我校,以备5月15日前到省招办接受试卷检查。因逾期未收到试卷而导致检查不能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录取。
若试卷不能在15日前寄达,请原报考单位将寄出试卷的证明在此前传真至0835-288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