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关于接收校外调剂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接收专业: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2材料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600 冶金工程
二、调剂要求:
1、只接收报考并毕业于“985”学校、研究生院及“211”学校的考生。
2、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
3、初试成绩必须高于我校复试分数线,且要求总分高于30分及以上,单科(满分=100分)高于3分及以上,单科(满分=150分)高于5分及以上。
三、其他说明:
调剂生参加复试时间与报考我院的考生复试时间相同,过时将不再接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127303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