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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师大第二附属医院(第一六三医院)考研调剂方案

考研时间: 2015-04-0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登利

副组长:李祥

成员:陈铖、卢明、王湘川、谢力超

(二)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卢明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调剂原则:

1、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数的专业先从本校相关专业调剂,从本校同一专业调入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总分排序。从外校调剂考生时优先接收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接收调剂考生应坚持择优的原则,择优办法除参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外,也可通过笔试进行选拔,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中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6、发挥复试调剂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三、组织管理

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与研招办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调剂考核工作。

各学位点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不少于5人。

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四、调剂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五、调剂程序

调剂复试,于3月24日11:00在本院网站予以公布,并按《调剂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的格式将拟公布的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在3月23日15:00前登陆“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研究生院下载相关调剂考生信息下发我院,学院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并在本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

4.2015年拟进行调剂计划:

专业计划 人数

105101内科学 5

105109外科学 5

六、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测试成绩占8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20分。

(三)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七、录取工作

(一)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单独考试考生单独排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根据《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单考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和西部优惠政策的考生录为定向就业且须由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四)因体检不合格而导致不能录取的考生,研究生院招生办于复试结束后十天内通知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再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原始数据保留备查。

(五)鼓励创新人才选拔。对于确有创新才能,且有创新实绩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不参照综合成绩核算方法,直接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见湖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163医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1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九、其他

政治处违纪监督电话:0731-84184031。

湖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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