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接收第一批
校内跨院系调剂考生的通知
一、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一)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校内跨院系调剂不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考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校内跨院系调剂申请表》(见附件2),经调出和调入学院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复试。具体复试安排及已取得的复试成绩是否有效由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三、第一批校内调剂截止时间
请需要校内跨院系调剂的考生将相关材料于2013年4月7日10:30之前交至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相关表格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