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14日―4月3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复试分数《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学位类)》。
三、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调剂政策请参照各学院(研究院)复试细则或调剂说明。
四、资格审查(特别注意)
1.各学学院(研究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请各位考生于复试前登录http://gmis.cup.edu.cn/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确认,并下载“现实情况表现表”。
调剂考生登录进行http://gmis.cup.edu.cn/zsgl/fsgl/调剂申请,待调剂申请通过后再登录http://gmis.cup.edu.cn/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确认,并下载“体检表”和“现实情况表现表”。
3.请各位考生于复试下载并打印“现实情况表现表”。(见下载专区)
4.体检表:所有考生须到各学院(研究院)缴纳体检费95元后,再持各学院(研究院)盖章的体检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校医院体检;
本校考生请体检表写明本科所在学院/班级/学号。
5.复试考生须提交体检表(体检时交校医院);“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在校历年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0元复试费。
五、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建议学院(研究院)在复试中增加笔试环节考核,鼓励学院(研究院)将本科阶段成绩等因素纳入量化考核办法。
1、专业笔试
专业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面试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研究院)组织。测试须设立一定数量的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如有小语种考生,请提前与外语学院联系外语测试老师;
(4)各学科和专项政策计划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各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3-1)、《招收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3-2)。所有复试材料(复试答卷和复试情况记录等)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
(5)同一学科专业的若干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一并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注: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的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校医院体检,否则不予体检。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以上,复试成绩占30%以上。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院将派出巡查员进行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4.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研究生院和纪委联合负责核查,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复试小组或专项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5.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9月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复检。
2.凡将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要求在复试后10日内将协议书寄回研招办,并按协议书的规定时间支付培养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时每人填写一个信封,交报考学院(研究院)办公室。此信封用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须知的寄发,通讯地址务必准确清楚(确保录取通知书可以及时收到)。为方便查找,请在信封中下角写上考生联系电话、考生编号、录取专业代码,各学院(研究院)办公室按考生编号顺序捆扎信封后交研招办。
4.交通路线:
A.地铁二号线积水潭站A口出,换乘公交线路345快,888路,881路,中国政法大学站下车,前行50米即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门。
B.地铁13号线西二旗站换乘地铁昌平线到南邵站,换乘公交线路昌平1路,11路,51路,59路到阳光商厦站下车,往回走200米即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门。
5.有关复试调剂更多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的公告栏及各学院(研究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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