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我院201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药学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9日开始,计划于4月13日全部结束。
一、复试资格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
学院将仔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并与学校打印的《报考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进行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药学硕士复试方式基本相同,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不低于学院总录取规模的120%。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复试包括笔试、英语及实践能力测试、专业面试以及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12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不能被录取。
三、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计算
1. 考生最终的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X+复试笔试成绩×Y+复试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及听力、实践能力考核)×Z。
2.初试成绩总分÷5×X,权重X占总成绩的50%。
3.复试成绩为各种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Y占总成绩的10%;
(2).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权重Z占总成绩的40%。
四、成绩公布
复试工作完成后,成绩将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将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张榜公布录取结果。
五、缴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报考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
药学院
2013年3月28日
药学院2013年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备注 |
4月9 (星期二) | 9:00-12:00 |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 药学院办公室 (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博勤楼2003室) | 持以下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本科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前必须查验其身份证原件、户口和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 |
4月9 (星期二) | 14:00-17:00 | 同等学力加试 | 药学院会议室(勤博楼318) | 加试科目:物理化学 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
4月9 (星期二) | 18:30-21:30 | 同等学力加试 | 药学院会议室(勤博楼318) | 加试科目:药理学 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
4月10 (星期三) | 9:00-16:30; | 考生报到 | 药学院办公室 (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博勤楼2003室) | 持以下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本科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前必须查验其身份证原件、户口和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 |
4月10日 (星期三) | 17:00 | 考生思想政治考核 | 医学校区教学楼五教 |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文具。 |
4月11 (星期四) | 8:30 | 体检 | 兰州大学校医院 | 空腹,带一寸照片一张,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药学院办公室。 |
4月11日 (星期四) | 14:30-17:30 | 复试笔试 | 医学校区教学楼十一教 |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文具。 |
4月12日 (星期四) | 9:00开始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面试 | 勤博楼药学院316教室 | 每人复试时间至少为20分钟。面试中要考核考生的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英语水平等,英语能力测试占面试总分的20%。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120分)不予录取。 |
4月12日 (星期四) | 9:00开始 | 药物化学专业面试 | 勤博楼二楼药物化学实验室 | |
4月12日 (星期四) | 9:00开始 | 药理学专业面试 | 药学院会议室(勤博楼318) | |
4月12日 (星期四) | 9:30开始 | 生药学专业面试 | 勤博楼4楼生药学研究所 | |
4月12日 星期四 | 14:30开始 | 药物分析专业面试 | 药学院药物分析实验室勤博楼2楼 | |
4月12日 (星期四) | 14:30开始 | 药剂学专业面试 | 药学院会议室(勤博楼318) | |
4月13日 (星期五) | 9:00开始 | 药学硕士面试 | 药学院会议室(勤博楼318) | |
备注: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 复试笔试成绩×10%+ (复试面试成绩、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复试实践能力考核)×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