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兰州大学物理学院考研复试信息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复试 >> 2014年兰州大学物理学院考研复试信息

2014年兰州大学物理学院考研复试信息

考研时间: 2014-03-2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君喊你报名【复试+调剂答疑活动】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二批22所学校继续展开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按下列办法实施。

一、复试原则

复试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对象

㈠2014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且符合我院各专业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㈡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到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并符合调剂政策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报到相关事宜

㈠报到时间:4月8日上午7:30-12: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格致楼2018室

㈡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有关证件、证明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享受“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㈢复试报考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报考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报考费学院按学校财务收支政策统一收取。

四、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有笔试、面试。

㈠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科目见兰州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科目。

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满分80分),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㈢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㈣时间与地点安排

专业及代码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理论物理(070201)

凝聚态物理(070205)

光学(070207)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材料学(080502)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材料工程(085204)

集成电路工程(085209)

4月8日下午2:00-5:00

专业课笔试

格致楼学术报告厅(格致楼西侧)1001室

4月9日上午9:00

面试

理论物理:齐云楼525室

4月9日上午9:00

面试

凝聚态物理、光学:格致楼4022室

4月9日上午8:30

面试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工程:格致楼5004室

4月9日上午9:00

面试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工程:格致楼3022室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4月8日上午9:00

体检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校医院

考生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本人有效证件,自行到兰州大学校医院体检(需空腹),体检费40元,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30%

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笔试成绩权重20%,复试面试成绩权重30%

七、录取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按专业排名,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