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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考研时间: 2013-04-1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量化管理办法,现将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始成绩认定

调剂至我校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按联考成绩计算。从法学各专业调剂至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由于初试试题命题、阅卷的差异性,导致初试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初试成绩按315分计算。

二、招生名额及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我校2013年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30人(含8名推免生),其中自费研究生70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170人(含8名推免生),其中自费研究生54名。复试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和计划内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确定原则按照复试量化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序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优先)。

三、成绩核算及录取

我院根据复试成绩核算办法,按复试量化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凡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自愿签订《西北政法大学自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不愿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请各位考生根据各自经济状况,量力而行,并保证入学后按时缴纳学费,按期完成学业。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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