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保障我校2014年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录取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面试安排
1、报到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1月10日8:30-9:00;
2、报到地点:云南财经大学逸夫楼513;
3、复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9:00-12:00。
二、面试条件
1、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2、已报考云南财经大学并达到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最低复试分数线(总分116分,英语22分,综合能力72分)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报到时将资料交到资格审查处:
1、考生提供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一份或学历认证报告我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上查询打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审查毕业后工作年限(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2.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管理综合能力(满分90分)+英语(满分10分)
2、复试内容:英语(听力和口语);管理综合能力(重点考察科研潜能、表达沟通、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等情况)。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50%+复试成绩×5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五、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按需招生。面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3、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包括总分和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学校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4.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5.充分尊重复试组导师在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六、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复试合格优先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分别排序。提出明确录取意见,形成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报研究生部审核后公示。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政审不合格;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及格≧60)。
七、监督和复议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在学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
2.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复核申请及时做出答复。
地址:云南财经大学致远楼206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3.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2015年2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投诉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八、复试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复试费用100元/人。
九、本办法由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MBA中心负责解释。
MBA中心电话:0871-6511408065114083
网址:http://www.ynufe.edu.cn../../mbazx/index.htm
商学院MBA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