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硕士生招生文件精神,对于经过初试符合国家规定的复试要求的考生(外语专业考生要求二外),须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复试,结合我校近几年的复试情况,特拟定以下复试方案:
1、考生3月25日到研招办报到、体检,然后到学院报到,并按学院复试安排进行复试。
2、复试小组成员:专业导师、外语学院、基础部或外事处的有关专家联合组成听力、口语、笔试复试小组。
3、复试内容:大学本科毕业生外语基本要求。
4、复试形式:(1)对话;(2)抽题签(英文),用英语回答或者笔试。
5、外语复试成绩计算:听力、口语或笔试成绩满分合计20分,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打分。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