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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注意事项

考研时间: 2013-04-1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位考生:

参加完复试的考生,请仔细阅读《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注意事项》,完成相关事宜后可以即行离校,考生需要随时让自己的手机处于开通状态,回家后随时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各位考生:

201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查”(研招办组织);

二、完成面试(各学科面试小组组织);

三、完成体检(我院附属中医医院水井沟门诊部组织);

四、同等学力考生参加2门主干课程考试;

五、如你在复试报到时未交“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学籍证明原件”(应届本科生),请务必尽快办理并在5月1日前寄到我处(特快专递)。“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可在我处领取,也可在我院校园网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在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六、所有复试考生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交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

七、调剂考生(只针对从外校调剂到外校的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校内调剂的考生不需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复试管理系统”完成各项调剂志愿的填写、确认和拟录取登记工作(非常重要!没有完成下列步骤的考生复试无效)。

主要包括以下3个步骤:

1、填写调剂志愿;(参加复试之前完成)

2、回复“同意复试”;(参加复试之前完成)

3、回复“同意拟录取”。( 在收到研招办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信息24小时之内)

八、关于调剂考生试卷调阅事宜。由研招办统一向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办理。

九、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需要回原单位的考生可到研招办领取,也可以在研究生处“下载中心”网页下载,且协议书必须在5月1日前寄到我处,否则不予办理;保留学籍考生在5月1日前向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十、考生在收到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同意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同时,我处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和其他信息,请考生注意随时查看。因复试、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因差额复试不予录取的考生,研招办将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通知该考生;

十一、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三段319号 泸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牟烺(收)邮编:646000,电话:0830—3161326

十二、特别提示:

1、第一志愿考生:只需要关注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www.lzmc.edu.cn 进入“研究生处”);

2、调剂考生:需要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

3、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药学院(仅中药学专业)拟录取考生,由导师和学生商量确定拟攻读学位类型(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

4、“临床专业学位和住院医师规培衔接改革”项目只限在我校附属医院的研究生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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