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南石油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笔试、实验技能测试、面试的综合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
五、坚持导师主导的学科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
第二条 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化学化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叶仲斌
副组长:诸 林
成 员:许亚平 陈 馥 张太亮 马喜平 邹长军
下设复试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的工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导师代表、纪检、工会、民主党派人士组成。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由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等组成。
复试小组按学科专业由导师组成6个面试组和1个实验技能测试组。
第三条 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资格审查
化学化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应届、往届、同等学力)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请考生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并要求考生在复印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
对学历审核结论有误的,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有问题考生及时上报学校研招办。
负责对校外调剂研究生进行指纹采集和相关认证工作。
二、复试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确定两类(学术型、专业学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13年4月3日在http://hgy.swpu.edu.cn网上进行公示。所有复试考生均应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内容。
三、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实验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1)化学化工学院组织一门多科性的综合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内容覆盖英语(含大学英语和化学化工专业英语)(40分)、有机化学(10分)、化工原理(20分)、物理化学(20分)及近代化学实验(10分)。
参考书:
刘俊洁,物理化学(第五版),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杨世珖.近代化学实验(第1版),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
陈敏恒等编.化工原理(第三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高鸿宾,有机化学(第四版).北京:高教出版社
姚晓,石油专业英语教程(含有应用化学、环境、化工英语方向).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
(2)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前述综合笔试外,还分别加试除初试专业课程以外的所报专业的其它2门专业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具体请咨询化学化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分数作为是否录取的否决条件。
(3)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30%。
2、实验技能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实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30分钟。实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验操作基本技能,涉及到的主要内容有: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等基本操作及技能。(参考书《近代化学实验》第1版,杨世珖,石油工业出版社)。实验技能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3、面试
(1)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人文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的能力等内容。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过程中要求面试场所与等候场所分离。面试场所设在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区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将录音文件统一存档备查。
(4)各面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记录表》,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学科面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面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面试结果负责。
(5)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50%。其中面试成绩中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40%,综合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60%。
五、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
1、2013年4月10日10:00~17:00复试报到并办理复试相关手续,地点:明德楼A534。复试流程如下:
复试报到须带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学生证(应届)、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用于贴在体检表上)。以上各种证件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复印件用于化学化工学院留存。
没有办理复试相关手续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2013年4月10日18:30-21:30进行笔试;
地点:明德楼A403、B302(考生具体笔试地点在复试分组表上)
3、2013年4月11日全天面试及实验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9:40~12:00、13:00~,
地点:明德楼A区5楼(见公示的复试分组表地点)。
实验技能测试时间:8:00~12:00、13:00~,
地点:明德楼A222、A223抽签。
4、2013年4月11日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
时间:19:00~22:00
地点:明德楼A534。
考生根据自己所在面试组、实验技能测试组,按顺序参加面试。正在等候面试和实验技能测试的考生请在侯考区休息。
面试等待区:明德楼A区5楼学生会办公室。
实验技能测试等待区:明德楼A区1楼运动场地。
5、2013年4月10日~12日体检。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体检时要求空腹,时间:8:00开始,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校医院。除此时段外,考生也可以提前安排时间前往体检,但不能影响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测试。
第四条 复试总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50%)。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第五条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向西南石油大学研招办(电话:028-83032120)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之该考生。
四、对于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第六条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50%。
二、保送生不计算录取成绩。
三、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考生录取成绩分专业、分类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20日在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示(http://hgy.swpu.edu.cn)。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为错误信息)。
五、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待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 调剂办法
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一、关于调剂录取政策的总原则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各考生可查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各学科专业不能跨门类调剂(报考专业、调入专业代码前2位,理学和工学专业除外)。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跨专业调剂
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调出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的“统考科目”基本相同,这里的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指外语(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可选科目一致)、政治、数学。 “理学自命题数学” (科目代码601—609)等同于统考数学一。调入非英语语种考生,须加试英语笔试,笔试合格才予录取。
3、对于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专业,可按“初试数学一的专业调入初试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初试数学二的专业可调入初试数学三或数学一的专业”的原则执行。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
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入相近的专业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调剂政策与跨专业调剂的条件相同。
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含化学工程、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艺、生物化工)、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及密切相关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入我院相关专业。调剂的专业、人数、类型等相关信息待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于2013年4月12日发布(http://hgy.swpu.edu.cn),并开通调剂网。化学化工学院参照前述复试办法单独组织调剂考生复试。调剂考生4月14日9:00~11:20在明德楼A534进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与第一志愿资格审查一致),4月14日14:00在明德楼进行面试、实验技能测试,4月14日18:30~21:30进行综合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或见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网站(http://hgy.swpu.edu.cn)。
第八条 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条件:
1、同等学力考生不能破格复试。
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有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至少过四级。
3、应届本科生外语必须过四级。
4、破格复试分数线为单科或总分<=5分,且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在所考专业申请破格的考生中应相对排名靠前。
5、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考试课程成绩在申请破格的考生中靠前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可允许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
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按附件1填写申请表,并在2013年4月6日9:00-11:20提交到化学化工学院明德楼A529(张老师处02883037323),同时发电子邮件至575863166@qq.com(张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将于2013年4月7日前组织对申报的破格材料进行审定,并提交破格复试考生名单及资料等到学校研招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经学校审定后,化学化工学院允许破格考生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复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4月11日)。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学校代码:10615 学校名称:西南石油大学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500
联系部门: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7323、83037306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往来的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3年4月3日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