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公共管理专业笔试:《公共管理学》;
理论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笔试:《西方经济学》;
哲学专业笔试:《哲学史基础》;
二、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笔试:
哲学专业同等学力笔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哲学原理》、《科学社会学》、《科学技术史》(四选二)
公共管理专业同等学力笔试科目:《管理学原理》、《公共行政学》。
复试说明会议(全体考生参加):4月13日上午8:00—8:20,逸夫馆4309
笔试安排
时间 | 地点 | 考试科目 | 考生 |
4月13日上午8:30—10:30 | 逸夫馆4309 | 哲学史基础(哲学专业考生)西方经济学(经济学专业考生)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专业考生) | 笔试A组 |
4月13日上午8:30—10:30 | 逸夫馆4310 | 《公共管理学》 | 笔试B组 |
4月13日下午14:00—17:00 | 信息楼0403A | 同等学力加试 | 同等学力考生 |
面试安排
时间 | 考生分组 | 地点(逸夫馆) |
4月14日8:30—17:00 | 第1组 | 4504A |
第2组 | 4504B | |
第3组 | 4505A | |
第4组(10:30开始) | 4505B | |
理论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组 | 4507A | |
哲学组 | 4507B |
考生具体分组名单见相关通知。
请注意:
1.考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不准携带任何通信设备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及相关资料。
3.考试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禁考试作弊,考生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将取消其考试和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