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电子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严格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执行,对复试中考生常咨询的内容做以下说明和提示,如还有问题请咨询物电研究生科,电话028-83206398,地址:沙河校区科研楼211室。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物电学院网站研究生科公告(www.pe.uestc.edu.cn)。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 | 第一单元(政治理论) | 第二单元(外国语) |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 |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 | 总分 | 备注 | |
070204 | 等离子体物理 | 50 | 50 | 80 | 80 | 300 | 接受校外调剂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50 | 50 | 80 | 80 | 300 | 接受校外调剂 |
070207 | 光学 | 50 | 50 | 80 | 80 | 300 | 接受校外调剂 |
070208 | 无线电物理 | 50 | 50 | 80 | 80 | 300(调剂考生310) |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0 | 50 | 80 | 80 | 310 |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50 | 50 | 80 | 80 | 310 |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50 | 45 | 80 | 80 | 285 |
注:我院所有专业均接受校内院内调剂。
二、补报导师
请未报导师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在3月25日前尽快到物电研究生科补报导师,或打电话至研究生科补报导师,以便学院统一安排调剂及面试工作。对于未在以上期间补报导师的考生学院将统一安排导师。复试通知单及调剂申请单中补报导师信息需与此一致。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2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为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在资格审查时考生签字确定复试科目。校内调剂考生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组织的专业笔试成绩可转到本院(复试科目需满足报考或调剂的对应专业的复试科目要求,见下表),免笔试。面试必须在本院进行。
专业 | 复试科目 |
等离子体物理 | 电磁场与电磁波或电动力学或电路分析基础 |
凝聚态物理 | 量子力学或电动力学或热力学与统计力学 |
光学 | 电磁场与电磁波或基础光学或信号与系统 |
无线电物理 | 微波技术基础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电磁场与电磁波或电动力学或电路分析基础 |
物理电子学 | 电磁场与电磁波或电动力学或电路分析基础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电磁场与电磁波或电动力学或电路分析基础 |
2.外语面试 10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
其中 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 2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接收调剂
要求:
1、考生分数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对应国家B区复试分数线。
2、考生分数达到申请调剂学院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考生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考试科目对等,即:统考科目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专业,统考数学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二、三等,以此类推,反之不能申请调剂。即: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的考生不能调往“电子与通信工程”;但第一志愿考统考数学的考生可往“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调剂。
4、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强军计划不能调剂专业。(以上要求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文件为准)
其他:
1、目前我院各专业均接受院内调剂及校内调剂,报满为止。
2、“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三个专业接受校外调剂,校外调剂办法及要求按照研究生院校外调剂办法。
3、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www.yanzhao.uestc.edu.cn)“硕士复试”, 填报调剂申请,打印调剂申请单交学院研究生科。
4、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先与相关导师联系咨询接收调剂情况,以便在填写调剂申请表时,填写拟调剂的导师。调剂申请表需经接收调剂的导师本人同意签字后,研究生科资格审查时方可接收。
四、复试时间
本学院属第二批复试学院(第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同时复试)。
1、4月1日至录取结束: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www.yanzhao.uestc.edu.cn)“硕士复试”打印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同时补报复试科目)。
2、复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4月12日至14日中午12:00前(请尽量在13日前以便于学院安排复试) | 8:30—12:00;14:30—18:00 | 物电学院研究生科 科研楼211 | 资格审查 | 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网上打印,调剂申请单需导师本人签字)、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体检表、复试费50元、在第一志愿学院参加笔试的调剂考生请带该学院出具的成绩证明(盖学院鲜章) |
4月15日 | 笔试:4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沙河校区二教307、308室(带准考证、身份证) | 面试:4月15日下午,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带准考证、身份证) | ||
4月19日 | 上午 |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复试成绩”(电子版+纸质版) | ||
下午 |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
五、拟录取
1.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新生奖学金评定优先顺序与此相同。
2.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新生奖学金评定与此相同。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3.所有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5月底录检合格后才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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