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3年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复试有序规范进行。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4. 成绩量化。业务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都应有量化结果。
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指导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工作。
复试内容和主要方式
专业综合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外语口语测试、综合能力(含专业理论、综合知识应用、本科阶段学习考察等)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复试(面试)评分标准
复试工作小组在面试前出一定数量难易程度基本一致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题,每位考生将在这些题中随机抽取一道并进行回答。为了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考前制定一个总的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外语口语测试(20)
2、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20分)
3、本学科基础理论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0分)
4、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20分)
五、 复试(面试)程序
1、考生简单介绍个人在大学阶段的学习及成绩、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 英语主要考察考生对英语“四会”能力的测试,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打分(满分20分)。
3、考生随机抽取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题并进行回答,秘书记录,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满分80分)。
4、每个考生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 成绩计算
初试与复试成绩比例为60%:40%,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七、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领导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