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工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定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复试 >> 桂林工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定

桂林工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定

考研时间: 2005-04-1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必须加强硕士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细则》等文件和通知精神,以及教育部发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复试基本原则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即参加复试人数应为本系(院、部)招生规模的120%.复试名单由系(院、部)决定,研究生处负责提供上线生源名单及调剂生源信息。

2 .各系(院、部)负责制定本系(院、部)的专业课复试内容和形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以系(院、部)为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系(院、部)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组成。

2.各系(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复试规定,负责制定本系(院、部)具体复试办法;

(2)负责本系(院、部)按专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导师人数应不少于三人,组长一人,组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另安排秘书一名;

(3)负责组织对本系(院、部)拟接收的校内和校外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4)负责组织本系(院、部)的专业课复试试题的命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试题的命制及审核工作;

(5)负责确定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参加复试;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复试和英语口语复试

各专业所在系(院、部)组织专业复试和英语口语复试,并制定相应的复试内容和形式。其中专业复试满分为100分,英语口语复试满分100分。

2.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由外语系组织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水平复试并制定相应的复试内容和方式,英语听力复试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不同,各专业所在系(院、部)命题,研究生处组织考试。

每门课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四、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和形式与本校考生相同。

五、复试总成绩及其复试权重

1.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

2.复试权重是指复试总成绩在决定考生录取中所占的比重。

今年我校复试权重为30%(其中:专业课复试占20%,英语口语占5%,英语听力占5%)。

六、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拟录取总成绩满分以100分计,其中初试占70%,复试占30%.

按照从高到低先后录取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七、复试纪律

1.各单位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考生提供各种服务。

2.复试评分应由考核小组集体决定。

3.录取工作必须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决定,并及时公布。

4.各项复试成绩必须及时送研究生处存档备案。

5.考生作弊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八、下列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总分未达到200分者;

2.被差额掉的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