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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06年MPA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06-03-02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复试分数线:

外语不低于35分,总成绩不低于215分。

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前来复试(调剂考生另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原件、初试成绩单原件)。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二、复试报到时间:2006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8:20~8:30分。

复试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田家炳教育书院)。

三、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笔试(8:30~10:00)。

2、综合能力面试(10:00~12:00,14:00~18:00)。

四、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政治理论部分占30分,综合能力面试占70分。

五、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将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七、复试期间还将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调剂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原件。

八、尚未填报方向的考生请于2月24日之前将报考志愿发送至以下邮箱:ggy1@scnu.edu.cn.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码:(),第一志愿方向:(),第二志愿方向:()。(我校今年MPA招生方向为:行政管理、教育管理、宏观经济与区域发展管理、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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