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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大外国语言文化学院13年硕士复试方案

考研时间: 2013-04-0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我院特制订以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资格要求: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按照1:1.8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根据我院今年各专业招生名额及初试情况,特制订以下复试分数线。达到国家线标准的考生,还需同时达到以下总分线和单科线,方有资格参加复试。请上线考生认真备考,按时参加复试。各专业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专业总分备注
英语语言文学360两门专业课均不低于99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60两门专业课均不低于100分
日语语言文学执行国家线
俄语语言文学执行国家线
学科教学(英语)330(英语二+综合英语)平均分不低于89分
英语笔译执行国家线

备注:

1.请满足以上条件,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在4月6日24:00前发送邮件至sfsyjs@qq.com,进行确认。

2.确认方法:请将下表填写好之后,直接“复制—粘贴到邮件正文—发送”即可,不要更改任何格式,也不要作为附件发送。

3.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专业的考生可选择“是否接受调剂”,如接受调剂,请在下表注明,不填或填“否”均视为不愿意接受调剂。接受调剂的考生需按我院安排同时参加笔译专业复试。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专业
研究方向
手机号码
二外语种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专业填写,其他专业均考英语)
是否接受调剂

二、复试内容

英语语言文学外语口试(二外)
专业笔试报“语言学研究”方向的考语言学基本知识 报“英美文学”方向的考英美文学基本知识 报“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的考翻译理论
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力,专业面试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语口试(二外)
专业笔试语言学基本知识
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力,专业面试
日语语言文学外语口试(英语)
专业笔试日语综合
综合素质考核日语听力,专业面试
俄语语言文学外语口试(英语)
专业笔试俄语综合
综合素质考核俄语听力,专业面试
学科教学(英语)外语口试(英语)
专业笔试语言学基本知识
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力、专业面试
英语笔译外语口试(英语)
专业笔试翻译实务
综合素质考核英语专业面试(含口译)

备注:

1.“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外语口试”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80分;其中学科教学、英语笔译两个专业的英语口试放在综合素质考核同时进行。

2.所有复试科目均无指定参考书,也不提供考试题型。

三、复试时间:

4月10日下午2:30—5:30:资格审查

4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

4月11日下午2:00—21:00综合素质考核

4月12日上午9:00—11:00外语口试(暂定,最终时间以资格审查时的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2:30—5:3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提前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地点: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615

以下所列I、II、III项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我院将分专业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考生下午2:30准时到615集中,按照指引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好。

I.“复试情况表”(填好个人信息,A4纸打印,不能手写)交给验证工作人员。

II.以下原件请按顺序排好,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后请自行取回并妥善保管:

①身份证原件

②本科毕业证原件(应届生备学生证原件),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③大学历年成绩表原件(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成绩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④准考证原件

III.请各位考生根据下表,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排好,左上角装订一个书钉,交工作人员:

考生类别材料编码(编码见表格下方)
应届考生①、②、③、④
往届考生(含暂缓就业)①、②、③、⑤、⑥
定向、委培考生除按照上述类别提交材料外,需另行提交材料⑦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除按照上述类别提交材料外,需另行提交材料⑧

①政审表(原件,从研招办网页下载,由原学习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大学历年成绩表复印件

④学生证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生需同时提交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可在就读学校办理)

⑤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原件,暂缓就业的考生由毕业学校开具)

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攻读硕士学位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提交)

⑧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原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国防生)提交)

备注:

1.如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培,或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则II中⑦⑧两项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后补交的申请无效。

2.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4月7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快递到“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706,电话020-85210896”,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这部分证明材料请单独提交给工作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时需自行打印填写我校体检表,体检时携带填写好并贴有照片的体检表和体检费45元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表在体检完毕后由校医院收回,不需考生领取。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体检时间:4月7、8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4:00,4月10日8:30—4:00。根据我院的复试安排,建议考生4月10日上午进行体检。

体检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

六、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口试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2×50%,按考生总成绩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3.拟录取的往届毕业生,须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www.chsi.com.cn/xlrz/)申请学历认证,并在5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PDF图片发送电子版至sfsyjs@qq.com,同时将纸质版寄至“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706(外文学院研工办),电话020-85210896,邮编510631”。未收到学历认证报告者不予录取。

具体复试流程及安排请留意我院网站。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85210896

附:2013硕士复试相关表格下载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华南师大外国语言文化学院13年硕士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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