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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考研时间: 2015-04-1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精神和原则,结合文法学院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此复试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新生李争流

副组长:高中权、魏桃初

成员:颜建华周云鹏邱震强戴谋富赵继光

秘书:刘先明

二、调剂原则和要求

1、调剂原则

在我校公布的调剂截止时间前按总分从高到低优先调剂985、211高校的全日制考试和第一志愿报考985、211高校的一本高校全日制考生。

2、调剂基本要求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

优先调剂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语言文学方向的考生。

调剂步骤遵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

三、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1日前,确定学院复试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部备案,并在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浏览。

2.3月25日前,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通知。

3.3月27日,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上午7:00-8:30进行空腹抽血项目检查,上午8:00-12:00及下午2:30-5:30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金盆岭校区体育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过期不予办理。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初试时的准考证;(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的考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线验证不成功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凡未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推荐免试生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注:资格审查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取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

5.3月28日上午8:00-12:00已通过到专业学院报到,地点:金盆岭校区1教1209,并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考生可自行在研究生招生网上文档下载里下载(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yjsb/zsxxw/index.html)。

(注:以上资料由学院收取,其中(1)、(2)、(3)项交各复试小组,综合面试时供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参考。)

6.3月28-29日,复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3月28日上午复试生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金盆岭校区1-1209)报到。

3月28日14:00-16:00:复试笔试,地点:金盆岭校区12号教学楼(报到时通知具体地点)。

3月28日16:30-16:50:英语听力考试,地点:(原考场)金盆岭校区12号教学楼(报到时通知具体地点)。

7.3月29日(8:30-12:00,14:30-17:00):考生按中国语言文学和法律专业、专业两个复试组分别接受面试。地点:金盆岭校区13教404和405,等候区13教407和408.

8.3月29日将已考完并评阅的英语听力试卷和听力成绩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9.3月30日学院将《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复试信息表》和复试成绩表等有关表格及数据库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领取复试笔试成绩表。

10.3月31日学院将《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和法律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1.应届毕业生须认真学好后续课程、做好毕业论文等,不能如期毕业者将不予录取。

四、复试主要方式

1.复试: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

(1)笔试:A、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登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相关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实施组考工作。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口语水平和英语听力;英语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相关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实施英语听力的组考、阅卷、登分及组织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口语水平的考核工作。其中:

a.面试:考核考生,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80分;

b.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20分。

2.综合面试内容及成绩评分标准:

面试时,首先由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然后由复试小组老师提问(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考生需认真回答。评分细则如下:

考 核 项 目

满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

(满分5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10

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

20

专业发展潜力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10

英语听说能力

10

综合素质和能力

(满分30分)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

10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

10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及礼仪

5

英语听力(满分20分)

20

3.要求:

(1)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统一进行。

(2)学院在复试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内容和评分规则,以便统一标准。

(3)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和试卷密封及评阅试卷工作,复试试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

(4)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5)根据学校要求,复试面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五、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40%+综合面试成绩(100)×60%.

总成绩=a×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b×复试成绩

其中a、b为初试和复试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60、0.40;

综合面试成绩含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其中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80%,听力测试成绩占20%。

(注: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一经确定,拟录取的考生请到我院领取“调档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金盆岭校区1-1209)

联系电话:0731-82618199(金盆岭校区)

E-mail:

文法学院

2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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