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按照学校的安排,对符合复试分数线的我院各专业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现将相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安排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水源
副组长:赵衡文、谭红专
成员:钟才高、杨土保、唐媛及各招生系主任
2、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包含外语复试):
二、复试与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的原则;以人为本,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三、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含专业学位领域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应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生参加本次复试),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或确定是否保留入学资格。4月6日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