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将对报考我院,且达到学校所规定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现就有关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屠国元
副组长:戴维国、韩景泉
组员:张跃军、刘明景、何云波、彭金定、陈月吾、孟泽、李清平、辛红娟、范武邱、邓炜、印晓红、侯合余、邓牧
秘书:李艳花
二、专业复试小组
按专业方向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导师组成。
三、复试时间
2013年03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
四、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符合中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
(2)推荐免试考生(已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具体以学校研究生院下发给我院的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五、复试资格审查
已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03月30日下午2点带齐相关材料到中南大学新校区外国语学院南楼604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所需材料如下:
①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④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⑤考生自述材料(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⑥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⑦复试费80元。
所有推荐免试生必须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有不及格;(4)在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不得有任何处分。
请特别注意:若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复试地点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新校区外语网络楼南楼)
七、复试科目
(1)心理素质测试
(2)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300分。
(3)外语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与统考外语语种一致;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英语笔译专业以及英语口译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满分100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考生的二外成绩满分50分。
(4)专业面试: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英语笔译专业以及英语口译专业满分100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满分150分。
注: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本次复试的心理素质测试,缺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复试时间
(1)心理素质测试:03月30日下午15:30
(2)笔试:03月31日上午08:30—10:30
(3)外语水平考试:03月31日下午14:00—14:30
(4)专业面试、外语口语考试:03月31日下午14:30—18:00
注: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英语笔译专业以及英语口译专业的外语口语考试与面试同步进行。
九、加权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排名按考生报考学科专业方向进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与“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分类单独排名。
十、淘汰办法
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名额分配计划进行招生,采取如下淘汰办法:
(1)复试中笔试考试成绩<18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2)复试中满分100分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的考生以及满分50分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3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3)满分100分的专业面试成绩<60分的考生以及满分150分的面试成绩<9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4)考生按加权成绩采取末位淘汰制。
十一、复试结果
各项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决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及时在学校与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十二、奖/助学金评定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零额奖学金两种。享受全额奖学金者享受助学金。助学金分为0.5万元/生/年和0.3万元/生/年两种。零额奖学金者不享受助学金。
报考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推荐免试生均享受全额奖学金(即充抵全部学费)和助学金。其中,推免生给予0.5万元/生/年的助学金,其他硕士生给予0.3万元/生/年的助学金。强军计划考生不享受助学金。
注:1、本次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只对第一学年有效,录取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再根据学校有关奖学金评定规定重新评定。2、统考考生只有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才能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十三、导师选择
中南大学外国语网站将公布具有2013年招生资格的导师姓名及相关信息,考生可以事先进行查阅,为复试期间填报导师选择志愿表做好准备。学院将根据考生、导师意愿及有关规定分配导师。
十四、复试纪律要求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复试过程与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学校及上级部门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政策,秉公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科学选拔的原则。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一旦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现象,将严肃查处。
十五、投诉受理
联系电话:0731-88876103 联系人:胡刚亮老师、李艳花老师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