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3月28日、29日,28日上午学术型学位考生面试,28日下午、29日全天专业学位考生面试。27日晚7:30,全体考生在模拟法庭集合,推选考生监督员。
二、面试采取抽题与随机问答相结合,考生监督小组监督的方式进行。
三、拟录取办法
1.(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术型学位根据初试加复试的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录取。
2.(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录取根据初试加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按以下顺位录取:
(1)报考(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2)愿意(以签字确认的申请调剂表为准)从学术型学位(限0301)调剂到(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四、奖学金分配原则
科学学位研究生全部享受奖学金。
专业学位推免生全部享受奖学金。
五、导师设立助研岗位方案
凡是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导师都可自愿申请助研岗位,原则上每位导师限申请2个助研岗位。
法学院
20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