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组长:李仁发
副组长:孙星明
成员:全体教授、学院党委全体委员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长:邓丽雅
副组长:杨永锋
成员:学院党委全体委员
(3)工作人员
组长:邓欢
成员:彭娜、张跃进、颜华、周寒琦
二、面试对象与内容
所有上线并希望录取为我院2010级研究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
专业综合面试由外语口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组成,具体评分细则为:
考核项目 | 分值 | |
外语口语测试 | 10 |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或工作情况与业绩 | 10 |
专业理论、应用技能及研发经历 | 10 | |
发展潜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 10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10 |
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 | 10 | |
文化素养、综合能力和表达能力 | 10 | |
合计 | 70 |
三、时间安排
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晚开始专业综合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晚上7:00开始进行分组专业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按顺序参加面试。
2)晚上7:00开始进行外语口试。考生在专业面试后即可参加口试。
四、面试地点及分组安排
面试地点在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办公楼的办公室或会议室。分组安排及具体复式安排将于2010年3月27日面试开始前20分针在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五、面试人员分组
序号 | 组长 | 成员 | 地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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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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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外语口语测试小组
第一组 | ||
第二组 | ||
第三组 | ||
第四组 | ||
第五组 | ||
第六组 | ||
第七组 | ||
第八组 |
六、拟录取办法
1、排序的基本原则
1)总分的计算办法为:总分=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2)相同专业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研究生院下达的最新计划拟定录取名单。
3)如总分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奖学金评定方案
1)指标确定
完成学校下达计划,力争多设岗;
导师申请;
学院按导师科研课题情况分配。
2)评定方案:
学生本人申请;
导师同意;
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并表决;
学院批准。
3)考核
第二学期初,第三学期初考核二次;
导师主考;
学院审批;
不合格者取消。
七、导师设立助研岗位方案
根据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一等奖学金名额与学院导师申报助研岗位数挂钩,我院可提供60-90个助研岗位,保送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调剂的学生除外)复试拟录取时至少为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由各位导师设岗确定,具体分配方案见六中的奖学金评定方案。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20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