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复试录取办法如下,以确保我院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蒋月评(8823056,15873148075)
成员:郭上江、聂国军、罗 汉
复试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王祚亮(8823914,13017283117)
成员:顾广泽、易学军
二、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1.复试时间安排
3月26日全天、27日上午考生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3月22日—29日考生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3月27日下午考生到研究生院指定考场参加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
3月28日上午9:30考生到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办公楼参加面试
2.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及专业综合面试(满分70分)三个方面的内容。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满分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20分)等。
3.复试规则
(1)全院组成三个复试小组,包括外语口语复试小组和两个专业综合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5名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所有参与专业综合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组织抽签,按抽签结果对考生进行复试分组。
(2)专业笔试课程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命题、评卷、监考,并督促做好保密工作。
(3)在综合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介绍自己的姓名和来自哪个学校,只能介绍自己的抽签号码,教师也不可询问考生姓名和本科学习院校,否则视为违规。
(4)英语口试时间5-10分钟,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并全程录音。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由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向考生提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回答。
(5)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包括复试时间)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填写在复试情况表上。面试成绩和评语当场给定,复试小组成员都必须在复试情况表上签名。
4.评分标准
笔试课程由命题人员按命题时给出的标准答案给分,综合测试由每名复试成员按复试情况表逐项给分后,再取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5.实施方案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分(综合分=考研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重新排序,根据学校给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1日前将《湖南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结果汇总表》和《湖南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报告单》上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张榜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硕士研究生奖学基金评定方案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研究生招生具体情况,经院务会讨论决定,今年录取的所有非调剂的学术型考生(包括所有推免生)均享受二等奖学金,考生9月报到入学,经过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后获得助研岗位的学生由二等奖学金自动转为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人数占二等奖学金人数的50%)。非全脱产考生和跨专业调剂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2010年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