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颁发的《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实施,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科学硕士:总分不低于335分,单科(100分)不低于50分,单科(150分)不低于95;
专业硕士: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100分)部低于50分,单科(150分)不低于90分。
三、复试时间
时 间 | 具 体 安 排 | 地点 |
3月22日 8:30-11:00 | 考生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心理状况调查。 | 前进楼 406(科硕) 408(专硕) |
3月22日 8:30-11:00 14:30-17:00 | 考生按要求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缴纳复试费(标准:80元/人)。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复试费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 具体地点见电气院楼202门口公布通知。 |
3月23日 14:00-16:30 | 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 | 具体考场见学校通知。 |
3月24日 8:20-9:00 | 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身份证到电气学院报到面试,9点以后未报到的考生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 报到地点: 院楼202 |
3月24日9:00-12:00 13:00-17:30 | 专业综合面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其中第一项为必带材料) ①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有所有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应届生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②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③ 获奖证书; ④ 公开发表得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⑤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 具体地点在电气院大厅公布 |
3月22-25日 8:00-11:30 14:30-17:00 | 体检,抽血(空腹,早上7:30-10:00),考生到校医院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体检费50元。 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 南校区医院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4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闭卷。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学校统一放音。考生自带2B铅笔。
3、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4、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2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10分用于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60分用于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作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规则
1、每个硕士点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五人及以上组成,由各系领导或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长。
2、面试按名单顺序进行。电气工程专业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分组面试。
3、英语口试5分钟左右,全程录音。
4、面试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保存备查。
5、面试评分满分为120分,面试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分取平均值。
六、调剂
本院不接收外校和外院调剂,本院专业之间可调剂。
工作程序:
1.院内调剂:
(1)愿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必须在3月18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备案。
(2)考生可选择参加原报考专业或调剂专业的复试面试。选择参加调剂专业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报考专业的录取,优先在调剂专业内录取。
(3)在原报考专业复试面试并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按照先原专业后调剂专业进行录取。
2.考生跨学院申请调剂复试的,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
七、拟录取办法
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各录取操作程序都遵循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术型硕士(分专业)
(1)首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各专业报考学术型硕士录取名单。
(2)其次按调剂志愿确定学术型硕士录取名单。
(3)最后按服从学院调剂的学术型硕士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顺序遵循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学位硕士(分专业)
(1)首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专业学位硕士录取名单。
(2)其次按调剂志愿录取专业学位硕士考生。
(3)再按服从学院调剂的专业型硕士确定录取名单。
(3)最后录取达到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但未被学术型硕士录取,选择了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志愿的考生。
录取顺序遵循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
3、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未提交调剂志愿或在征求志愿时没有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参加2012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占招生计划指标。
6、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生源为“985”、“211”高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且生源相同则按初试总分排序,若初试总分仍相同,则按初试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成绩的分数排序。
7、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8、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
9、调档: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不调档,同时须向研招办提供委培协议;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调档。
八、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脱产学习的优秀硕士研究生,金额为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脱产硕士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未调档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九、其他事项
(一)体检
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调档函发放
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三)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在6月通过EMS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请在发放之前在招生系统内修改好本人的邮寄地址,以保证录取通知书的准确到达。如自取的考生请在复试面试的时候在学院备注。具体修改地址的时间见我校研招网通知。
(四)学校6月份开始申请住宿,具体通知见学校研招网和学工部的通知。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周老师
地 址: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室(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电 话:0731-88822252 传真:0731-88821239
邮 箱: 350996392@qq.com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