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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通知

考研时间: 2013-03-1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你报考湖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和心理状况调查

资格审查时间:3228:30—11:30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材料学院207#研究生办公室

心理状况调查时间:3239:00—10:00

心理状况调查地点:南校区前进楼108#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参加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费:

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后凭准考证或资格审查合格单缴纳复试费(标准:80/)。

三、复试范围及方式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科目见《湖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如在网上报名时未填写复试科目或者希望更改复试科目,考生可在314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更改。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考试地点在南校区,学校统一放音,考生自带2B铅笔)。笔试地点待通知。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0分用于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60分用于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工作办法。

考生可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四、拟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228:30—11:3014:30—17:00

心理状况调查:3月23日上午9:00—10:00

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323日下午14001630

专业综合面试:324日上午8:30开始

体检时间:32225

抽血时间:32225日,每天7:3010:00

六、体检:

考生到南校区校医院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体检费50元。

南校区医院地址:从东方红广场左侧登高路走200米,到岳麓山景区拦车亭处即可。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七、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请联系报考学院咨询。

6、调档: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不调档,同时须向研招办提供委培协议;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调档。

7、大学期间有获奖、论文等,通过六级的,请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进行审查。

8、同意调剂为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查时或复试前填写调剂申请表交至材料学院207#研究生办公室。

9、如在网上报名时未填写复试科目或者希望更改复试科目,考生可在314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更改。

10、复试时即可至材料学院院楼207研究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后,即可办理调档手续。请一定准时调档,未调档则无法享受奖学金和助学津贴。

11、被录取考生请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6月初请进入报名系统修改通知书邮寄地址。如自取通知书,请看通知后申请。

12、6月份开始要申请住宿,具体通知会由学工部发通知,请关注。

联系电话: 0731-88821483 联系人: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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