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认真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源组织、复试命题与阅卷、面试组织、导师遴选、导师选报、预录取工作等。
三、学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体系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按年度收取。
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如下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从8000到12000元不等。
序号 | 名称 | 获奖等级 | 奖励金额(元/年) | 奖励比例 |
1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2000 | 10% |
二等 | 10000 | 20% | ||
三等 | 8000 | 70% | ||
2 | 国家奖学金 | —— | 20000 | —— |
3 | 校长奖学金 | —— | 10000 | —— |
4 | 优秀研究生标兵 | —— | 3000 | 2% |
5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 | 2000 | 5% |
6 | 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 —— | 1000 | 5% |
7 | 文体活动优秀奖 | —— | 1000 | —— |
8 | 科研创新成果奖 | —— | 100-100000 | —— |
9 | 优秀研究生毕业生 | —— | 1000 | 10% |
10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 | 6000 | 100% |
11 | 研究生“三助”津贴 | “助研” | 3000 | 100% |
“助教” | 3000 | 10% | ||
“助管” | 3000 | 40% | ||
12 | 特殊困难补助 | —— | 500-1000 | —— |
四、划线原则
1.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要求(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