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为搞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复试程序,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考生的确定: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规定进行差额复试(调剂志愿考生按我所规定执行),复试考生须服从本所专业调剂。
二、复试时间:4月11日。
三、复试内容:
1.针对我所的生源特点以及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2.面试:由本所专家组进行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水平、基础理论、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表达能力、科研能力等。
四、复试安排:
1.考生请于4月10日下午2:30到研招办报到,审验相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生须交验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非应届生须交验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现实表现材料。
2.4月11日: 上午8:30 综合面试
3.4月12日:体检。体检在同济医学院职工医院体检科进行(自备近期1寸照片1张),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复试的考生由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送复试通知或电话通知。复试时间和日程如有变动,研招办也将电话通知考生并在我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上网查看。